山西:立法保护传统村落
2021-12-07 09:21:57
来源:人民日报海外版
近日,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《山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》。《条例》针对山西传统村落的规划、保护和发展、资金投入等问题进行了规定,该条例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。
山西现存古村落约3500处,登记建档1736处,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550处,是北方地区传统村落数量最多、风貌最完整、集聚度最高、类型最丰富的省份。
“近年来,山西传统村落保护取得了阶段性和区域性显著成效。但就传统村落保护刚性需求和长效机制而言,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的相关规范缺失、传统村落自然损毁和遭受开发建设性破坏时有发生、传统村落保护仍存在较大资金缺口。”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门世宾介绍。
《条例》分为总则、认定与规划、保护与发展、保障与监督、法律责任、附则。条例突出整体性保护,规范建设和维护修缮活动,明确规定了传统村落保护的内容,即对传统村落实施整体保护,保护传统村落的完整性、真实性和延续性;传统村落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,不得进行没有依据的重建和仿制。对破坏传统村落格局和历史风貌等违法行为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;规定村(居)民可以以房屋、资金、劳务等方式入股,依法从事民宿、餐饮等旅游经营相关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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